布雷顿森林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383页(1730字)
1944年7月,44个当时同盟国政府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市签订了国际货币基金的协定条款,依此条款而建立的国际货币制度称为布雷顿森林制度。
在布雷顿森林制度下,各成员国必须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力拟定本国货币的平价,此平价原则上以1945年12月28日的外汇汇率为基准,并以1944年7月1日美国黄金官价(即1盎斯黄金等于35美元)来表示。各成员国的货币平价一经国际货币基金公布,即不得任意变更。但是,当成员国出现国际收支基本失衡且非改变基金认可的平价时,国际货币基金可以在一定条件和程序下,同意成员国改变平价,亦即调整其汇率。故而,这种汇率制度又被称为“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度。
另一方面,在布雷顿森林制度下,只有美国政府可依一盎斯黄金等于35美元的价格钉住美元的黄金平价。其它成员国并不直接钉住黄金平价,而只在世界外汇市场上,承担透过外汇买卖以维持该国货币汇率波动幅度不超过平价1%的范围。
同时,美元乃是结算国际收支差额的工具。因此,布雷顿森林制度是以当时唯一具有黄金兑换性的美元作为关键通货,来支持国际货币制度的运行,故有些西方经济学家也称其为“新金汇兑本位制”或“黄金美元本位制”。
虽然在布雷顿森林制度下,国际收支的长期失衡可透过汇率调整来恢复均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布雷顿森林制度的运行渐渐发生了困难。
这是因为,自60年代以来美国的国际收支一直呈连续的逆差,黄金储备的急剧下降已不可逆转。逆差的美国,拒绝令美元对黄金贬值以改善国际收支,而顺差国家(如西德)不但拒绝在国内采取膨胀政策,而且更千方百计地阻止本国货币升值,影响所及,使西方各国对美元的兑换性能否持久维持产生了信念上的崩溃,并由此引燃了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浪潮。由于美元是布雷顿森林制度下的关键通货,一旦其币值不稳且成为公众看跌投机的对象,布雷顿森林制度的根基也就动摇了。
1971年,美国的国际收支危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西欧各国为抵制货币投机以及因支持美元所引起的经济纷争等不利影响,乃纷纷暂时改变对美元的支持政策。此时美国国内正遭受前所未有的高通货膨胀率与高失业率“双高不下”的困扰,面对这重重压力,当时的美国总统尼克松遂于1971年8月15日晚,透过全美广播系统宣布了被称为“美元保卫战”的新经济政策,暂停美元与黄金的兑换。至此,布雷顿森林制度崩溃的尾声已经临近了。
美元可兑换性的暂停导致了美元对外国通货的汇率浮动。但美元是战后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支柱,任其浮动,会对国际贸易与金融活动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鉴于此,1971年12月17-18日,西方10个主要工业化国家财政部长及中央银行总裁在华盛顿斯密森氏学会举行会议,通过了促成美元对黄金贬值以及放宽汇率波动幅度等项措施,达成了历史上第一次的多边通货币值调整方案,这次会议公报,史称史密森协议(Smithsonian Agreement)。
史密森协议签署的目的,是要在维持固定汇率制度的前提下扩大汇率的调整幅度,以利于国际收支失衡的调整。
而美元对黄金的贬值,旨在于尽速矫正美国国际收支的逆差劣势,然而事与愿违,是项协议签订后不久,黄金价格继续扶摇直上,美元贬值的压力依然有增无减。
到1973年2月初,美元在欧洲外汇市场中的价格急转直下,同时黄金价格急剧跳升,国际货币制度再现危机。
各主要西方国家为解决此一危机,紧急聚集巴黎商讨对策。会中由于欧洲共同体各国一致拒绝支持美元,并决定共同体内部各国间汇率维持不变,对外联合与美元浮动,于是解决当时金融危机的方法,只能是美元再度贬值与日元升值的同时进行,汇率的不稳与浮动汇率的大面积引入是势在必行了。
从那时起,布雷顿森林制度即宣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