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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与社会》

书籍:新编社会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47: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111页(576字)

【释文】:

滕尼斯的代表作,初版于1887年。

“公社”和“社会”是社会生活的两种存在形式。“公社”表示任何一种基于协作关系的有机组织形式,如劳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政治军事共同体等。作者特别强调其组织的有机性质及其成员自然感情的一致性。书中指出,“公社”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小群体中或往昔的社会发展阶段上,如某种传统色彩很浓的建立在高度血缘地缘联系上的村社型社会组织。而“社会”则是建立在外在目的及合理利益基础上的机械结合。在公社中人们无论形式上如何分离也总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典型的母子关系,人们在亲密和睦的私人关系基础上生活。而在社会中不管人们形式上怎样结合,实质上也是疏远离的,签订契约的双方就是例子,人们生活的基础则是建立在感情的疏远及相互之间的利害关系之上。公社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亲属关系、邻里关系、朋友关系,它们分别基于血缘纽带、自然感情和伦理团结。

社会则是主要表现为股份公司、大都市、民族国家和工业社会,它们主要建立在法规、政策及公众舆论上。作者认为,“公社”是“本质意志”的产物,即是某种与人的自然生命的纽带密不可分的,出于某种自然感情和伦理的“自然意志”。而“社会”则源于“选择意志”,即出于个人理智地思考并自由作出选择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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