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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层理论

书籍:新编社会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03: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250页(879字)

【释文】:

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把人们划分为高低有序的等级层次,用以描述社会差异,认识各层人们的社会表现,以便影响社会政策的制定和预测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发展趋势的一种理论。

该理论认为,应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采用不同的分层指标对人们进行分层,而不应固守于某一特定指标。其指标主要有收入、财产、权力、声望、职业、教育程度、技术、种族、信仰等。而分层指标应是一个连续系列,即统计中的等级定量指标。在分层方法上,通常有三种:(1)主观法,即自己给自己评分,从而确定等级;(2)声誉法,即找评判员来评定层次;(3)客观法,即根据经济收入教育年限,职业或权力等标准来分层。社会分层理论的创始人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韦伯曾提出一个由阶级、地位、权力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分层模式。韦伯把“阶级”定义为“市场上的机会”。他认为,“阶级是人们为了收入而出卖货物或技术能力而决定的。”所以该定义被西方社会学家理解为经济收入的多少。所谓“地位”韦伯定义为对荣誉、声望的肯定或否定的估计,而荣誉和声望是由人们的身份、仪态、风度、生活方式、教育水平等因素决定的。

所谓“权力”,他定义为个人或群体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反对其他对手的实力。可以理解为一种资源能力。

韦伯认为经济不是分层的唯一标准,地位和权力都可以单独地成为社会分层的尺度,并且这三者密切相关,但又是各自独立的。韦伯的分层理论在美国得到了发展。1930年,美国社会学家华纳根据韦伯的分层理论曾提出了六个等级划分层次,即上上层、下上层、上中层、下中层、上下层、下下层。该分层法被西方社会学家称为“韦伯——华纳分层法”。

西方社会分层理论与克思的阶级理论在确立分层标准的指导思想、在研究目的、重点及其结论各方面都表现出根本的不同。本质上是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反动,但一些合理的成份还是应该借鉴的,这主要包括:吸收其对社会系统运行机制的理论概念,缩小社会不平等差距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以及在研究社会各层次的动态、差异、个人社会地位的取得方式、分层结构对社会运行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上创造的一套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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