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设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409页(1246字)
【释文】:
是指以一定依据设计符合一定要求和拟定建立近期或远期的社会客体(状态、过程)。
设计可分为有科学根据的设计和没有科学根据的设计(柏拉图、阿里斯拉等人的乌托邦)。有科学根据的社会设计是以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知识、设计中所使用的社会客体、因素特点、设计中所具有的手段、设计客体中的需要,以及实现设计所依靠的原则和规定为基础的。有效利用社会设计的客观界线是由进行一定改革的社会生活领域决定的。
社会设计区别于社会草案。
社会草案是未来要根据现实的通常概念加以决定的,而社会设计是根据理论概念建立的。
社会设计除规划和程序设计以外,也是一种社会构想。
其直接目的是在期望方面构成思想意识上的社会生活。社会设计作为一种构思活动,它不同于认识活动,也不同于社会预测,因为预测是一种科学研究,它无论与人们的要求和利益有无关系都能以思想形式再现社会现象的发展远景。
因此,预测是一种描述性模型。社会设计的直接目标也不是认识,但它承担着一定的认识职能。尤其是在有科学根据的设计里,其往往通过专门形式反映现实的各个方面。第一,设计反映了设计者的需要、利益和目标。
第二,设计显示了“社会材料”的结构可能,通过这些材料,建立所希望的未来。第三,设计特别反映了编制设计中所考虑到的全部条件。
第四,设计表明了设计制造者的创造才能。
第五,设计表明了一种方向,由于社会设计的实现,沿着这一方向,社会就能得到发展。
之后,设计又能按照社会发展表示或描述已构成现实的形式。但是,社会设计的认识可能由于脱离了设计的主要创造性目的而不能实现。
社会设计与社会规划有密切联系,是控制社会变革活动的最重要工具。它的特殊功能在于利用未来结果所希望的社会参数以及达到结果的方法、条件、工艺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
在这一功能中社会设计能使活动目的具体化,并常常用来确定新的社会参数,以及确定完善的发生变化的社会参数,或者从根本上确定被改造的统一体(企业、城市、区域生产联合体等等)。
社会设计先于社会计划的制定。在社会计划中要确定问题的次序和连续性,确定达到预想的期望,以及人力物力的分配。社会目的、设计、计划三者统一起来就可视为社会变革活动的独特纲领。
社会设计的制定要求提供情报基础。其实施要求编制设计工作的方针、组织和内容。就情报来说,社会设计不仅需要社会的情报,而且需要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现象和过程的情报。在收集情报过程中,预先设计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社会设计在阶级社会中带有阶级性。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它才以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作为理论基础,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用来满足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