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538页(268字)
【释文】:
是指因婚姻关系产生的亲属。
也就是先通过联姻有了夫妻关系,继而使男女双方亲属形成亲属关系。姻亲大致可分为三类:(1)血亲的配偶。
如儿媳、女婿、兄嫂、弟嫂、姐夫、叔伯、姑姨之妻与夫等。
(2)配偶的血亲。如夫妻对双方各自的父母、兄弟姐妹等。即夫对妻家的岳父母、内兄弟、姨姐妹、妻对夫家的公婆等。
(3)配偶之血亲的配偶。如连襟、妯娌等。
姻亲又可分为直系和旁系两大支系。夫妻双方对对方的直系血亲而言是直系,对对方的旁系血亲属旁系。
姻亲关系随着离婚和男女一方的再婚或配偶一方死亡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