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635页(217字)
【释文】:
从宣战或战争事实上爆发以后,到签订和约时为止,由交战国之间的敌对关系所形成的状态。
战争状态发生在两国或数国之间,由一方宣布即告成立。战争状态开始后,交战国之间的和平正常关系,如外交领事关系、条约关系、贸易关系等一般即告断绝,并立即召回各自派驻对方的外交代表及其随员。
战争状态通常由签订和约而告结束;也可由战胜国单方面宣告结束;或者由战胜国与战败国发表联合声明或宣言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