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死亡率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9:40: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21页(591字)

系未满周岁的婴儿死亡数与未满周岁婴儿数的比率。

由于本年死亡的婴儿中,一部分是本年出生的,另一部分是上年出生的,加上人口出生密度差别很大,所以不便计算年平均数。根据经验,通常以三分之二本年出生人数加三分之一上年出生人数作分母计算。其公式为:

由于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这段时间里,发病机会比其它年龄组高得多,死亡人数也较多。在第一年里死亡人数呈现一种由多到少、人口下降速度由快到慢的情况,这与1岁以后人口变动情况明显不同,因此,婴儿死亡率必须单独计算。

婴儿死亡率直接影响着人口一般死亡水平和人口的平均寿命,它是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社会经济及医疗卫生事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国解放前婴儿死亡率平均为156‰。

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妇幼保健工作,婴儿死亡率明显下降。仅以北京、上海两市为例:

婴儿死亡率(‰)

1981年全国婴儿死亡率城市为8-13‰,农村为12~93‰。

婴儿死亡率在各国的差别很大。

1980年世界分区婴儿死亡率是:世界平均97‰,发达地区20‰,欠发达地区110‰,其中非洲为140‰,亚洲为103‰,北美洲为13‰,拉丁美洲为85‰,欧洲为19‰,大洋洲为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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