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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原则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0:49: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页(525字)

内部控制的原则应用于会计制度设计工作,这样,就要求在安排会计记录和处理程序时,使每一类经济业务的记录必须由两人以上处理,使得每笔经济业务记录都得到相互检查与核对。

因此,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时亦应遵循以下原则:(1)相互制约。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彼此的工作可以相互对证,以起到相互牵制作用。(2)会计独立。

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必须与反映资金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开来。

即会计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分开,会计部门不应与其他部门合并。经营财产实物的部门必须由管理当局受权。

(3)记录完备。在会计制度中从设计即应规定足够的记录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总结、监督,以保证企业所发生的所有重要的经济业务都有详细的记录并反映在会计报表之中。

这些记录包括计划予算定额标准、会计凭证、帐簿及各种辅助表格和会计报表。(4)稽核对证。会计部门要充分采用内部稽核方法,保证帐帐相符,控制实物和货币支出不超过预算定额,并要经常进行实物盘点,及时与帐簿记录互相复核对证。(5)内部审计。

在企业中要建立独立于会计部门之外的审计部门、对企业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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