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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收待付制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0:55:0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7页(267字)

亦称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法律规定的权益或责任是否已经确立作为核算的标准,即用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支出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发出,应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收到或付出,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反之,凡不属于本期实际发生的,不应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既使其款项已经收到或付出,均不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原则强调收益的发生和为了获得收入而发生的费用相配合。采用这种方法,能够正确反映本期产品成本和企业盈亏的真实情况。生产经营企业一般都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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