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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计制度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0:57: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9页(395字)

我国周代产生的一种会计报告的呈送和审理方式。

也是我国古代皇帝考核地方官吏政绩的方法。每年岁终,司会在对各部门会计报告审核的基础上,编制出一个总的岁入、岁出报告,报给冢宰,由冢宰协助皇帝考核,并将结果呈送皇帝过目,由皇帝决定奖惩。这种由皇帝“受会”“受计”之举,为后世帝王所仿效,而且还有进一步发展,逐步演变成一种固定的制度,称为“上计制度”。战国时期“七雄”均实行了“上计制度”秦始皇继承并发展了战国的“上计制度”由柱下吏代替皇帝审查各郡县呈送的有关财政收支、钱谷出入和户籍、田地等经济情况的报告,并将审查结果上报皇帝,这是有专职官吏审查上计报告的开始。

汉代的“上计制度”较完善,是当时中央控制多国经济收支的重要经济制度。汉代把“上计制度”定为法律,叫“上计律”各级财计部门所编制的会计报告叫“计簿”或上计簿,是我国中式会计报告的基本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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