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会计交接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01: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7页(774字)

是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为明确工作责任和保持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而办理的移交和后继人员的接管手续。

交接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管理的公章;库存现金、支票簿;库款支付凭证及空白收据等;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划和预算资料和其他会计档案资料;有关的文件规定、规章制度;经办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代事项。会计主管人员交接工作,应由单位领导派人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交接,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监交。前任会计人员要将移交的帐证、资料等等编造移交清册,并编制到交接日止的资金活动情况表。

在监交人员监督下,由交接双方逐项当面点清,并由移交人、接替人和监交人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报单位领导审阅后归档存查。

交接时,对于有关帐簿的余额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有数,要认真核对,作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于凭证资料等要认真点交,不准封包交接;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办完后移交,如不可能,也应将经办过程向接替人详细交待清楚,以利于接替人继续办理。记帐人员办理交接时,为了明确责任,应在其经管的帐簿各帐户结出余额,加盖名章,并在“经管人员一览表”上注明移交日期后签名盖章。接替人员也应在“经管人员一览表”上注明接管日期后签名盖章,并在接管的帐簿上连续登记,不准另立新帐。移交人员如因重病离职,可由副职或委托其他会计人员代办移交,对全部移交事项负责。

当单位撤销或合并时,会计主管人员和有关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好会计清理工作,将各项财产、资金、上缴下拨,往来款项等经济事项清理完毕,结束全部帐务,编制报表和移交清册,并向接收单位的接管人员交代清楚后才能离任。办理会计交接时,如果出现前任交代不清或后任故意刁难的情况,单位领导人应及时裁决。如果会计人员不作交代或者交代不清而离职不管,单位领导人应负连带责任。

上一篇:会计任务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