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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标准8-不平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改变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08:2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97页(487字)

本标准规定损益表中不平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与会计预计的改变问题。

不平常项目,亦称为“非常项目”或“特殊项目”。指在企业正常活动以外的事项或交易所产生的盈利或损失;前期项目,指由于以前一期或数期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发生错误或遗漏而使本期发生的借项或贷项。企业在本期正常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在损益表应作为净利的一部分。

不平常项目应计入净利。

每项不平常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应分别列示。如有前期项目和因会计政策的改变而应调整的金额,可按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进行调整:(1)调整本期财务报表的期初留存盈余和修订本期财务报表中比较资料的前期金额;(2)在本期损益表中,作为净利的组成部分单独反映。

不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对这些项目的表达,应足以便于各期数字的比较。会计政策的改变,只有在法令规定或制定会计政策的机构,要求采用不同政策或者认为改变政策能更有利于企业财务报表的呈报时,才能改变。如果一项会计预计的改变,对本期或对以后各期有重大影响,则应反映其影响并列出数字。本标准对以197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为报告期开始日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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