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会计审计常用词汇手册》第255页(376字)

审计报告标准,是审计报告中说明必要事项的标准,一般包括下述三个标准:

(一)记录审计报告内容的标准,即对被审单位公开发表的短文式审计报告内的概况和意见两个部分的要求。其中,概况部分记述审计人员检查的情况;意见部分阐述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提出的各项建议或意见;

(二)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提出的意见,即对该报表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企业或部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发表的意见。说明各种财务报表编写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三)是对被审单位补充说明有关事项的标准。具体地说,应将对本期被审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但对下期财务报表则有严重影响的事项,作为补充事项记入审计报告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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