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8页(186字)
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仍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已收到的分期收款的销货款。收到货款时,借(增)记“银行存款”科目,贷(增)记本科目。收到的货款达到相当于一个计量单位价款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增)记“销售”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减)记“销售”科目,贷(减)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