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9页(244字)
是指乡镇企业按规定来源取得的和按规定渠道形成的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发展基金、技术开发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企业基金、教育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大修理基金等八个项目。
“专用基金”是乡镇企业的一个会计科目,用来反映和监督乡镇企业各项专用基金的取得、形成、使用和结余情况的帐户。它按上述八项专用基金的种类下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见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企业基金、教育基金、技术开发基金、劳动保险基金大修理基金等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