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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福利基金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15: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32页(555字)

是指乡镇企业按规定来源形成的用于职工生活福利方面支出的一项专用基金。

它的来源主要包括:(1)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副食品补贴和奖金)的11%从生产经营成本中提取;(2)从企业税后留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3)按现行制度规定,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可按工资总额(扣除副食品补贴)和准予列支的奖金两项之和的2%从生产经营成本中提取工会经费转入的部分;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按其实有在册人数每月每人按0.50元从生产经营成本中提取的文体宣传费转入的部分。(4)由企业基金转入的部分。它的开支范围主要有:(1)职工的医疗费,包括职工因工负伤的医疗费和就医路费以及独生子女保健费;(2)企业医务人员工资及医疗经费;(3)职工生活困难补助;(4)职工福利设施(如职工食堂、浴室等的购置和修理费等;(5)企业自愿对各种公益事业的赞助支出;(6)企业文体宣传费用等。“福利基金”是乡镇企业“专用基金”科目下的一个二级科目,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乡镇企业福利基金的形成、支用和结余情况的一个帐户。形成时,增(借)记“生产经营费用”、“商品流通费”、“利润分配”等科目,增(贷)记本科目;支用时,减(借)记本科目,减(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本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福利基金的结余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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