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备料制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26:0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74页(196字)
工业企业的车间、工段对一些经常需用、价值较小的材料,先按核定的定额从仓库领出备用,用完或用完一部分后,再由仓库补足其定额的一种领料制度。
车间、工段向仓库领用材料时,要填制领料单,各小组或工人从车间或工段材料室领取材料时,不需填制领料凭证,一般只在补助登记簿上载明材料编号、名称、数量和用途即可。采用这种制度,有利于减少发料凭证,简化发料手续。
上一篇: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编码191号)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