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92页(243字)
商业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售价低于进价,或售价虽高于进价,但不足以抵补经营该种商品应负担的商品流通费和销售税金的,称为亏损商品。该种商品销售后所形成的亏损,视其形成的原因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理:如属于政策性亏损,即为发展生产、保障人民生活、加强民族团结而经营的粮食、猪肉、蔬菜等支农产品,以及对边远地区、牧区、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保护价格的某些商品所发生的计划内的亏损,则由财政上给予弥补;如属于经营性亏损,则应由商业企业自补或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