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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重量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32: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03页(304字)

被运输的货物在计算运费时的名义重量的简称。

货物在托付运输时,其实际重量往往与所选用运输工具的标记载运吨数不一致。如:在铁路运输中,使用30吨货车,不管装足与否,一律按30吨标记重量计收运费。在公路运输中,也是以车辆标记吨位计重。

在水路运输中,除规定以10公斤为起点计费重量外,还规定了换算重量,如活、活每头换算计费重量为800公斤等。

商品在交付运输时,其实际重量只是计费重量的一个基数,并不等于计费重量。因此,在货运中,要熟悉运输部门关于计费重量的各项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改进包装,做好货物组配等工作,充分提高车辆的重载和积载,减少亏吨现象,以节约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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