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资金周转期核定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20页(869字)
亦称“定额天数法”。
商业企业按计划期各类商品流转环节的周转天数核定商品资金的方法。商品资金定额的核定,应以商品定额为依据,从商品销售量和商品周转期两个因素来考虑。
在周转天数相同的情况下,商品销售量大,商品定额就大,所需商品资金就多。反之,定额就小,资金就少。
在商品销售量不变的情况下,商品周转天数愈短,周转速度愈快,商品定额则愈小,资金就愈少。反之,周转天数愈长,周转速度愈慢,商品定额就愈大,资金占用就愈多。
按计划期各类商品周转环节的周转天数核定,商品资金定额的步骤主要是:(1)确定计划期各类商品周转天数。一般由进货在途天数、销售准备天数、商品陈列天数、机动天数(又称保险天数)和进货间隔。
以上五个环节的天数相加之和,为最高定额天数。前四个环节的天数相加之和(不加进货间隔天数),为最低定额天数。把最高最低两个定额天数相加之和,除以2即为平均定额天数,也就是企业保证正常商品储备的合理周转期。计算公式为:
最低定额天数=进货在途天数+销售准备天数+商品陈列天数+机动天数
最高定额天数=最低定额天数+进货间隔天数
平均定额天数=(最高定额天数+最低定额天数)÷2
(2)确定计划期平均每日销售数量。
根据各类商品计划期销售数量,除以计划期日数。计算公式为:
(3)确定平均商品资金定额。根据商品定额天数和计划平均每日销售数量,计算最高、最低、平均商品定额,然后确定平均商品资金定额。计算公式为:
最低定额有利于防止商品脱销,最高定额有利于防止商品积压,平均定额是作为日常掌握进货、合理摆布商品和确定商品定额的资金定额的依据。
(4)确定全部商品资金定额。以同样的方法,确定其余各类(种)商品的商品定额及资金定额。
在确定时,主要商品按品种,一般商品按大类,零星商品按金额计算。上述方法只是作为核资中的一个理论依据: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商品经营政策,商品需求变化等,要考虑各种不同因素分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