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低值易耗品特定项目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06: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48页(309字)
粮食企业低值易耗品中按规定不论平价大小和使用期限长短一律作特定项目管理的劳动工具。
财政部1984年颁发的《国营商业、外贸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低值易耗品特定项目有:苫布(包括篷布、油布)、熏蒸帐、枕木(包括垫木、垛架)、水泥条(墩)风车、跳板、劳动用畜、各种非机动车(包括大车、手推车、三轮车、板车)、磅秤(不包括地磅)、土油榨、小钢磨、小型轧面条机、简易售粮器、简易售油器、小型土油池(罐)、五立方米以下酒罐、腌制池、灭火机、七瓩以下的电动机、消防泵以及经财政部批准同意列入商品流通费的其他物品。这些特定项目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合理地使用流动资金和统一管理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