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49页(254字)
批发商品核算方法之一。
批发企业的商品核算采用此法,是由批发商品经营特点和批发企业的工作任务所决定的。其具体做法是:批发商品的库存明细帐,按品名、规格、等级设户,其收、付和结存情况,既记数量又记进价金额。总帐“库存商品”只按进价金额核算,其期末余额应定期与各明细帐户期末余额之和核对相符。
经营品种繁多的企业,还应按商品大类设立“商品类目帐”,类目帐下再设品名帐。
这样“库存商品”总帐户为一级帐,类目帐为二级帐,品名帐为三级帐。层层控制,以利核对和加强商品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