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金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09:3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60页(416字)
指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或其生产队向合作医疗单位按规定缴纳用于合作医疗的款项。
合作医疗单位是互助合作性质的集体事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集体补助。合作医疗单位的经费除由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按规定缴纳外,还由生产队从公益金中付给一部分。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就诊用药,如在规定数额(视各单位的具体经济状况确定)以内,不再付费。在合作医疗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对于合作医疗金一般设置“合作医疗收入”、“合作医疗支出”及“合作医疗收支决算”帐户。
当收入发生时,记入“合作医疗收入”帐户的贷(或收)方,年终时,该帐户若有余额则转入“合作医疗收支决算”帐户的贷(或收)方;支出时,将合作医疗所发生的费用记入“合作医疗支出”帐户的借(或付),年终时,由该帐户转入“合作医疗收支决算”帐户的借(或付)方。收支相抵,如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如有亏损,用历年结余抵冲,如再不敷,由生产队从公益金中拨款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