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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工程成本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26:3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26页(548字)

指虽已投入人工、材料、机械进行施工,但尚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未完工程价值。

即施工企业的建筑在产品价值。未完工程成本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预算价格计算,并通过编制“未完工程盘点单”加以确定的。计算方法主要有:(1)估价法。指先将预算单价按分部分项工程内各工序(可适当归并为扩大工序)的比重,确定每个工序的单价。然后根据期末现场施工情况,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按盘点确定的未完工程数量乘以预算单价,并加计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即为未完工程成本。(2)估量法。

亦称“折合约当产量法”。指将未完工程成本中各已完工序的盘点数量,按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程度(百分比)折合为已完工程数量,然后乘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并加计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即为未完工程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

采用上述方法计算的未完工程成本为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在当期完成的全部工程量中未完工程所占的比重一般比较小,为了简化成本核算手续,可将未完三程的预算成本视同其实际成本。此外,为了简化管理费的分配手续,未完工程一般不分摊管理费。如果期末未完工程的成本数额比较大,并且期初与期末数相差悬殊的,则应分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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