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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材料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42: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79页(781字)

在基建过程中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劳动对象,是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工程形成的各种物品,如钢材、木材、水泥、砖、瓦、灰、砂、石等。

材料经过施工过程而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其价值一次转移到工程成本中去,是构成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主要材料;(2)结构件;(3)机械配件;(4)其他材料;(5)周转材料;(6)低值易耗品。

(5)、(6)两类在性质上不属于材料,在施工中的作用和材料不相同,能多次参加生产过程,而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其价值逐渐转移到工程成本中去,报废时还有残值,具有劳动资料性质。

但由于单位价值较低,耗用量大,更换频繁,为了简化手续,视同材料对待,按照与材料相类似的办法进行管理和核算。

根据材料实物管理和日常核算的需要,在上述材料分类的基础上,还要按材料的性能、技术特征和品种规格进一步分类,如主要材料还可分为黑色金属、木材、硅酸盐材料等。黑色金属类材料,可再分为圆钢、方钢,角钢等。

自营建设单位必须采购、储备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出包建设单位,有的需要采购和储备材料,有的不需要采购储备材料。基本建设中使用的国家统配物资,是随着基本建设投资分配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把分配的材料指标直接转交给承包的施工企业,由施工企业采购、储备和使用。

建设单位也可以采购储备材料,再按预算定额拨给承包单位抵作预付备料款和工程价款。实行统一备料体制的地区,出包建设单位,不再采购和储备材料。基本建设材料在“库存材料”帐户中核算。

借方登记验收入库或其他原因增加的材料;贷方登记发出或其他原因减少的材料;余额表示库存的材料。个别大型自营建设单位,材料品种较多、数量较大、收发业务频繁,可将“库存材料”帐户改为按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等类别设置帐户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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