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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预算收入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53: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02页(320字)

指行政事业单位应上缴国库或上级单位的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由国家核定预算上缴任务的各项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如各项规定收入、生产收入、基本建设中其他收入等等;二是临时发生的按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如罚没收入、追回赃款(物)、礼品折价收入、无主款等等。各单位对于已经收到的应缴预算收入,应当按时足额上缴,不得坐支、留用或转作预算外收入。

为了对应缴预算收入组织管理,应设置“应缴预算收入”帐户。它是资金来源类帐户,用来核算和监督应缴预算收入的收纳和解缴情况;收方记应缴数,付方记已缴数,余额反映在收方,表示应缴未缴数,该帐户年终应无余额;其明细分类核算一般按上级规定的收入项目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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