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调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0页(881字)
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及时对党的基层组织作相应调整。调整基层党组织时应注意:
(1)要明确指导思想。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和党的工作,以适应新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组织的需要。设置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还是支部委员会,必须符合党章规定,必须符合实际需要。要防止和避免为图名声、讲档子而一味追求支部升总支、总支升党委的现象。
(2)要从实际出发,有领导地进行。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调整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如在农村,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多种所有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各种专业户大量涌现,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日益增多,农村党员的活动范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先按乡、镇建党委,行政村建支部,村民小组建党小组的组织设置,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因此,必须及时调整和改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①乡、镇办的企业中有条件的,单独建立党的组织。②跨村、跨乡、跨县的经济联合体中建立党的组织。③因经济发展快或行政村区域调整,就业人数多,区域面积大,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行政村,可建立总支部,所属党员按行业或居住远近建立党支部,总支部对全村起领导作用。④集体外出的党员,可根据他们外出时间长短和人数多少,建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或临时党小组),由原所在乡、镇或村党组织领导。外出时间较长、地点固定的也可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
(3)要根据本单位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党组织所肩负的任务,建立相应的党组织。调整基层组织时,不能因为所在单位行政级别较高,而要求党组织升级,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也不能为了改建党的总支部、党的基层委员会,凑足党员数而降低党员标准,突击发展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