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23页(219字)
是由出票人本人付款的票据。
一般为银行签发,用以代替现金。本票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在本票上应注明签发日期、收款人的名称、支付金额、付款日期和付款地点等。按票面是否载有受款人姓名,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按票面有无到期日期,分为“定期本票”和“即期本票”。经济往来款项使用本票结算时,可以转帐,也可提取现金。银行签发的本票分定额本票与非定额本票两种。
本票一般在同城或县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