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15: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43页(558字)
(1)广义指从事外汇、黄金、证券的买卖和长短期资金借贷的各种金融交易活动的场所或机制。
包括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和资金市场。(2)狭义指,企业间资金借贷交易活动的场所或机制。市场可以有固定场所,也可以只是一种机制,通过电讯磋商,进行交易活动。
国内金融市场属于前者较多,国际金融市场属于后者较多。
按照资金融通的期限长短,分为资本市场(Capital Market)和货币市场(Money Market)。前者指长期资金借贷市场,包括证券市场;后者指短期资金借贷市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有些国家的金融市场,如伦敦、纽约,苏黎士,由于他们在国际金融领域中居于重要地位,它们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非居民(外国人)可以在这些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以通常称它们为国际金融市场。但是,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各该国家的国内市场,因为它们都受各自政府的政策、法令管辖,经营的货币是所在国的货币。
随着生产和资本进一步国际化,50年代末出现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欧洲货币市场,这个市场不受任何国家银行法规管制;借贷业务主要是在外国人之间进行;借贷的货币除市场所在国的货币外,差不多包括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这就使金融市场在借贷结构,借贷方式,借贷规模和地理分布上发展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