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私营企业所得税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29: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72页(589字)

对私营企业所得利润征收的税。

按现行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城乡私营企业。

其计税依据是私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即以私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和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私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其来源是中国境内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组成。包括:(1)生产经营所得,是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经营、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纯收益。

(2)其他所得,是从其他企业分得的利润和取得的股息、资产出租、转让、变卖获得的纯收益,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不包括国库券利息),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特许权转让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私营企业所得税目前依照35%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

私营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以从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弥补。

抵补期最长不能超过三年。如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不能合并进行弥补,只能分别在相应的年限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进行弥补。为调节私营企业投资者的收入,鼓励他们努力发展生产,对其从私营企业税后利润取得的收入,应按有关规定征收或者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上一篇:免征额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