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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票证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37: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90页(469字)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使用的各种专用凭证。

税收票证在未填用前是无价证券;填用交款盖章后既是税收会计征收税款的原始凭证和税务统计的原始资料,也是纳税人具有法律效力的完税证明。税收票证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的唯一合法凭证,任何一种税的征收,都必须通过税收票证来证实征纳双方的合法手续。一方面,它是检查纳税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凭证;另一方面,也是税务机关征收、报解税款的重要证明和考核征收人员执行税收政策的根据,此外,还可以及时反映经济税源变化情况。税收票证对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保证国家收入,提高税收会计统计核算质量均有着重要作用。

税务机关必须加强税收票证的管理,从印制、领发到帐表设置、填用要求、审查复核、票款结报、保管清点等,都要建立一整套严格的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保证税款安全,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和加强税务征收管理工作。我国税务机关使用的税收票证主要有:税收完税证、税收专用缴款书、涉外税收完税证、国营企业所得税缴款书、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缴款书、汇总缴款书、罚款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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