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会计师实用全书

股票交易中需交纳哪些费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75页(353字)

股民在委托证券商买卖上市股票时,需按统一规定交纳有关交易费用。

买卖上海上市股票须交纳的费用为:

标准佣金+过户费用+印花税

其中过户费用按股票成交金额的1%计算,起点金额为1元;标准佣金按股票成交金额的5‰计算,异地交易按成交金额的6‰计算,佣金的起点金额为5元。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3‰计算。当股民委托买卖股票没有成交时,须向证券商交纳委托手续费,按每笔1元计算。

买卖深圳上市股票须交纳的费用包括按股票买卖成交金额5‰和3‰分别提取的佣金和印花税(共计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