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00页(205字)
外汇银行对产品出口的或者技术先进的生产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其中以活期贷款为主,只对一些重点项目发放“三资企业定期专项贷款”。活期贷款,按规定利率于每季末月20日结息,直接入帐,相应增加贷款余额,但不占贷款指标;定期专项贷款,则于每年12月20日结息一次,通过“应收利息”科目列帐,待到期还款时一次清偿全部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