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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兑换水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47: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12页(426字)

办理外汇兑换业务时的一种单据。

中国银行或其他经营外汇的金融机构以及代兑点在兑入外币现钞、外汇票据和人民币旅行支票时,均应由经办行或代兑点填写“外汇兑换水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兑入外汇水单由兑入行加盖业务公章后交持兑人收执,以备将来凭以兑还原币;第二联,由经办行作为“非贸易外汇买卖”科目外币贷方传票;第三联,由经办行作为“非贸易外汇买卖”科目人民币借方传票;第四联,由经办行作为“非贸易外汇买卖”统计卡。经办行和代兑点在兑入外币票据时,除在“外汇兑换水单”上按规定内容填写外,并应在摘要栏内注明票据的内容、申请人姓名、地址及有关证件号码。除旅行支票和旅行信用证外,兑入其他外汇票据时,均应在“外汇兑换水单”上加盖“票据如发生退票本行有追索权”(即向背书的持兑人追收索还票款的权利)的戳记交客户收执,同时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如护照等)的号码等有关内容摘注在“外汇兑换水单”第三联人民币买卖借方传票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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