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过期提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52:0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22页(265字)

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延滞过久才交到银行议付或收款的提单。

由于交单过迟,按正常邮程提单寄达开证行时,预计托运货物已比提单先到,势必影响收货人(进口商)于船到后及时提货,往往导致货物变质、保险过期以及增加舱租费用等,因此,除非信用证条款另有规定者外,银行在审单议付时一般都拒绝接受过期提单,免遭开证行拒付。事实上,在近洋短途运输中,经常会出现航程快于邮程的情况,过期提单在所难免,所以出口商为便于及时收汇起见,往往要求进口商在开证时加列“过期提单可以接受”的特别条款,便于银行受理议付。

上一篇:亚洲美元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