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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标价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1:4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39页(354字)

亦称应付报价法以一定单位(一、百、万、十万)的外国货币(简称外币)作为基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简称本币)的标价方法。

由于是计算对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应付出多少本国货币,所以亦称应付报价法,它是以本国货币表示外国货币的价格。在直接标价法下,外币的一定单位固定不变,折合的本币数额则随外币或本币币值的变化而变更。当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增多时,表明该种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跌,称为外汇汇率上浮;反之,当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减少时,则表明外币币值下跌,本币币值上升,称为外汇汇率下浮。

由此可见,在直接标价法下,外汇汇率的上浮或下浮与本币对外价值的下跌或上升,两者恰成相反方向变化。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我国也采用这种标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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