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受托代收款项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4: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50页(291字)

亦称代收款项。

代收银行接受托收银行或顾客委托,收到托收项下物权单据或有价单证代向付款人收款,在未收妥之前,代收银行对托收银行或顾客所负的责任。代收银行收到托收项下有关单证时,虽已构成对委托方的权责关系,但按托收结算交易性质,代收银行只有尽力代收托收款项的义务,不负付款之责,代收款项能否收到,全凭付款人的自身信用或凭单证质量。票款收妥后,代收银行将款项划转委托行,如付款人拒付或因故无法收款时,代收银行即可退单,解除与委托方和代收行之间的权责关系。“受托代收款项”仅反映代收银行在收到托收项下单证时,对委托方所负的一项“或有负债”。

上一篇:受益人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