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林业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17页(258字)

几内亚1989年《林业法令》中规定了地方政府管理森林的方法:直接被地方政府管理、依照管理合约被第三方管理、被森林行政机关管理。也规定地方政府合伙进行森林管理。根据本法规定,每个森林管理单位应受管理计划限制,服从国家森林管理目标,在林业行政机关协助下,经林业长官许可,可由有关地方政府制定森林管理计划。本法还规定,地方政府进行直接管理的地方,仍要接受林业行政机关的技术监督。地方政府森林产品的出售应执行国家森林产品出售规定。收入扣除向林业行政机关上缴额后归地方政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