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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再分配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21:4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732页(382字)

指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初次分配之后,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再分配。

物质生产部门通过交纳税金、利润、利息等形式向财政部门和信贷部门交纳其纯收入;财政、信贷部门又对企业拨付基本建设投资和增拨流动资金。这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再分配情况。非物质生产部门,一是从财政、信贷取得拨款或贷款,如教育、文化事业的拨款;二是向其它各部门以及居民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如客运收入、城市公用事业的收入等。然后,通过税收、利息等形式上交财政、信贷部门,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居民。这是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再分配情况。居民的收入,包括从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取得的劳动报酬和从财政等部门取得的收入,如助学金,救济金等;同时又以税收和支付服务费等形式向财政和非生产部门支付。

这是居民的再分配情况。国民收入就是这样通过财政、信贷、非生产部门和居民等渠道进行再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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