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借款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41: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820页(219字)
指企业在异地销售产品时,为抵补结算过程中占用的资金,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企业发出商品办理托收手续后,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收到贷款。在这段时间内所占用的资金,可向银行申请结算借款,来抵补定额流动资金的不足。
结算借款要在“流动资金借款”帐户下“结算借款”的二级帐户进行核算,借入时,贷(或增)记该帐户;归还时,借(或减)记该帐户。余额表示尚未归还的结欠款。
现在银行已停止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工作。
上一篇:费用节约(或超支)额
下一篇:统筹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