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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公司会计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14: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967页(646字)

指以处理无限公司内部会计问题为主要对象的会计。

无限公司的股东,除用现金或其他财产入股外,也可以信用或劳务入股。对作为财产入股对象的动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租地权、商誉等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法律上并无特别规定加以限制。

然而,《商法》上认为是公司资本信用投资额与劳务投资额,不代表“投资的金额”,只看作“估价的标准”。因此,为了将来分配损益或分配剩余财产等有所依据,对这些信用投资额与劳务投资额进行备忘记录,设立对照帐户。

无限公司按照章程的规定分配损益,在章程没有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则按照各股东的投资额分配损益。这里的所谓“损益”,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上的净值与各股东总投资二者的差额。

损益分配日期一般是指公司编制财产目录与资产负债表的日期。

新股东加入公司时,要按照投资额记帐,但为使老股东不吃亏,新股东往往要缴给老股东入股溢价金(相当于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时的股票溢价)。在部分股东退出公司时,须按照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计算他们的产权份额,付以现金。

至于该产权当时的份额,究竟依据清算资产负债表计算,还是按照继续经营企业的一般原则,或依据结帐资产负债表计算,或依据专门为计算产权份额编制的资产负债表计算,《商法》一般没有明确解释。对除名的股东以及以信用或劳务入股的股东在退出公司时如何计算他们的产权份额,《商法》另有特殊规定。在章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无限公司的剩余财产应按各股东的投资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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