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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贴现应收票据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14: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966页(384字)

向银行或其他购买者贴现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在西方国家里,票据是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因此持票人如在应收票据到期前需用资金,可在票据上“背书”,然后将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购买者,这种票据称为“贴现应收票据”(Discounting a Note Receivable)。票据贴现时,银行或其他购买者根据票据的到期价值(不带利息的票据为其票面金额,带有利息的票据为票据到期的本息总额),乘以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日数及贴现率计算贴息,到期价值扣除贴息后的余额即为贴现应收票据可得到的现金。已贴现应收票据的金额是背书人的或有负债。因为,如出票人到期拒付,背书人有代其清偿的责任,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应收票据的减除数,可以用括弧或附注表示。

如出票人在到期日不能偿付,应由贴现人代为偿还,并将其转入“应收帐款”,或“应收拒付票据”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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