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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票收回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18: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989页(341字)

优先股票同普通股票一样,没有规定到期日。

然而,一般认为优先股票不是公司的一种永久性筹资手段,因为在有关合同中总是对这种股票规定了收回的条款。公司对所有优先股票几乎都规定有回收价格,它高于原来的发行价格,但随着时间的推进逐渐降低。正如债券提前赎回一样,优先股利之可以收回,也给予了公司的机动性。

由于一般优先股票的市价往往随着利率的周期的变化而波动,决定优先股票回收权的价值因素,相同于债券提前赎回权的价值的决定因索。然而,长期债券不像优先股票,它有到期日,保证债券的最终收回。公司若是没有优先股票的收回权,只能用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方法在市场上公开购买优先股票,即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向优先股票持有者购进股票,或用另一种证券调换优先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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