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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产权证券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25:3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24页(599字)

作为法人成员而不是一般债权人所拥有的确认在满足所有债权人的权利要求后,对有限责任企业的剩余价值,即净值和剩余收入拥有权益的文件和记录。

它代表着法人产权(包括资本参与)的构成。这种产权证券并不提供对预定收入或公司企业未结清的某一固定金额的权利。因为在法人资格继续存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其产权价值处在变动未定的状态,不可能提供出具体的权益数额。

产权的所有权通常以股份、股票、参与证券或类似的文件予以证明。对公司企业的残余所得或未清价值的分配提供参与权的优先股票或股份也包括在内。它们虽可在证券交易所开价进行交易,但它们本身作为产权证券来说,其价值是不确定的。

所以这种股票与一般债券不同,其价格将随着法人企业的经济状况而经常变动。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法人产权证券,包括资本参与,是作为“法人或准法人的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一般政府”、“为居民户服务的私人非营利机构”和“居民户,包括私人非公司非金融企业”五个Ⅲ类帐户获得的金融资产净额及发生的负债净额加贷出净额两个统计项目进行登记和计算,从而成为资本筹集帐户的一个组成内容。法人产权证券中对公司企业的残余所得或未清价值的分配提供参与权的优先股票或股份,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应细分为常住公司和国外的,即非常住公司的证券;同时要将它们在证券交易所开价的证券从其它证券中区别开来,以便实现分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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