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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种类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27: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33页(702字)

指租赁业务的分类。

租赁的形式很多,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归类。某些租赁名称是根据租赁的期限和租金的内容命名的;另一些则是根据财务协议和销售协议得出的;还有一些租赁是参考了租赁协议中的限制性条款来命名的。从财务会计角度,一般是把租赁业务分为两大类,即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会计师往往根据租赁享有利益期限长短,又把它们称之为资本性租赁和服务性租赁)。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划分两者的依据,主要是看与租赁财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利益属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程度。财产出租后,与它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利益,基本上随着租赁转移给承租人的,为融资性租赁;凡是不属于融资性租赁的,都是经营性租赁。在上述两种最基本的租赁分类基础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国外逐渐形成了多种租赁业务。

如就出租人而言,融资性租赁已发展成为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租赁两种。前者纯粹属于融资性质,起租日租赁财产的公允市价或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现值正好等于租赁财产成本,不存在额外利润;后者则同时具有销售性质,起租日租赁财产的公允市价或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现值大于租赁财产的成本,从而出租人在起租日那一天就可获得一定的利润。目前国外还盛行一种衡平租赁,它也属于融资性租赁。

其主要特点是,除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外,还有贷款人参加,出租人只是提供部分投资成本,其余部分向贷款人借入资金以购置财产供出租。此外,有的企业将自己的财产出租给租赁公司,然后向对方把它租回,这种租赁称为赁后租回;有的企业则将租入财产转租第三者,称为转租;有的租赁的租金是根据双方商定的某种计租标准而确定的,这种租赁称为特定条件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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