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46页(221字)
会计学中的一种传统理论。
认为企业不因其组织形式为公司、独资或合伙,在会计上均应视同一个独立存在的营业个体而与其出资人分离。这一理论认为会计所记录和反映的,主要是资产和权益。
资产是企业的资产;权益包括债权人的权益和出资人的权益;至于收益和费用,则理解为资本的变化,即收益为资本的增加,费用为资本的减少,从而影响出资人权益的增减。这一理论以公式表达为:资产=权益,也即资产=债权人权益+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