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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本公司债券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30:4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45页(214字)

指举债公司发行的可在债券到期前提前通知该债券持有人还本的公司债券。

这种债券的特点在于举债公司可根据契约规定,在债券到期日前通知提前偿还债务,收回债券。这种债券对购买者不利。因为购买债券的长期投资者一般不愿意在原订日期以前收回资金,导致减少收益;而且通知偿还本金的日期,通常发生在利率较低的时期,那时再投资的机会有限。

通知还本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一次还本公司债和分期还本公司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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