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审计责任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49: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140页(582字)

指在审计实践活动中审计机构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社会各方面之间所形成的一种责任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负有审计责任:(1)对国家负责。以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政策、制度为审计依据,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完成国家赋予的经济监督任务。(2)对委托人负责。

如国家审计机关接受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委托;对其援、贷款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以及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外商或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的委托对企业会计帐目和报表进行审计,国家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应按照委托人的意见进行审计监督,并写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事项。

同样,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最高领导负责。(3)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审查结束时提出的审计报告,是解除或确定其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对被审计单位的声誉、经济利益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前途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审计人员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去处理问题。如因调查不当,结论失实而造成不良后果,审计机构和人员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规定审计机构和人员应有的审计责任,是加强审计人员责任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证审计效果的一项重要措施。

上一篇:审计事项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