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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贷款审计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56: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170页(647字)

对建设银行发放的用于建造固定资产所需资金贷款的审计。

基本建设贷款主要包括中央预算基建贷款、地方预算基金贷款、建设银行基建贷款、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等5种。前两类贷款一般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贷款,属于指令性贷款,建设银行按国家基建计划发放;后三类贷款由国家下达基本建设信贷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的控制指标,银行可在指标范围内,择优选择贷款项目。

基本建设贷款具有长期性、财政性和管理上的连续性,因此,审计的要点是:(1)审查基本建设贷款的基本条件。

各贷款单位的贷款条件虽不相同,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审计须根据贷款条件对项目进行检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即使已经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也应向计划部门和银行提出意见,不予贷款。(2)审查基本建设贷款合同。

主要核对基本建设贷款总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对超计划或概算的贷款须查明原因,重新核定贷款总额;对任意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的问额,应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还要审查贷款期限计算是否正确。(3)审计基本建设贷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贷款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年度实际贷款额是否超过计划,并对贷款总额较大的项目查明超贷原因,作出评价;审查贷款投向和回收贷款的渠道是否合规合法;审查贷款本利减免是否合理合法等。(4)审查竣工决算和投资回收管理。要以国家政策、设计文件、投资概算和基建计划为依据,考核建设银行对基建竣工决策的审查,分析投资回收期的管理是否起到了管好贷款,用好贷款,尽快收回投资、取得较好投资效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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