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03: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198页(442字)

根据宪法规定于1983年9月正式成立。

它是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属国务院部委级机构。审计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审计署直接审计的重点对象是: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财务收支;配合地方审计部门审计地方企业出现的有普遍意义的重大财政财务问题。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为加强和改善宏观控制服务,保证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署在沈阳、上海、武汉、广州等大城市设立了审计特派员及其办事处,在国务院有关部委设立审计局或派出审计特派员。这些派出机构根据审计署的授权,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设审计科学研究所。审计署与南京市共同管理目前中国唯一的审计高等院校——南京审计学院。

分享到: